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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违法占用郑码输入法 中国民企告微软侵权明开庭

时间:2008-01-21 11:52:45| 术语|浏览:210|来源:保护知识产权网|作者:
导语据香港商报报道,当美国不停指责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同时,它旗下最大的计算机公司微软原来一直违法占用中国的郑码输入法,最近被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明天(15日)首次开庭审理。这是首次有中国民族企业状告微软侵权。商务部副部长于

据香港商报报道,当美国不停指责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同时,它旗下最大的计算机公司微软原来一直违法占用中国的郑码输入法,最近被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明天(15日)首次开庭审理。这是首次有中国民族企业状告微软侵权。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表示,只要合法合理,支持拥有郑码专利的中易公司依法争取应有权益。

开庭首日进展或不大

郑码输入法是由主编郑易里及其女儿郑珑共同发明的,1989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后,1995年在原国家电子部的牵线下,微软确定在Windows 3.2和Windows 95中优先使用郑码输入法和中易字库,双方并签下协议。但微软在其后开发的Windows 98/Win-dows2000以及Windows XP中仍继续预装郑码,才引发今次的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23日受理了此案。期间因为证据提交不足,一直迟迟未能开庭,直到今年1月8日,法院才通知1月15日开庭。但由于作为企业的中易当年只是签了附属文件,主要合作协议是由当时的国家电子部及技术监察中心和微软签下的,情况比较复杂,估计首日开庭可能不会太大进展。

原告诉微软“六宗罪”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从1998年起,微软在其先后开发的Windows 98/2000及XP等中英文作业系统中,预装了中易享有知识产权的“郑码”中文输入法和中易字库,但没有就商业使用进行签约和支付使用许可费用。中易认为,微软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告微软六罪:侵犯“郑码”专利权和计算器软件著作权、郑码近5万条字词编码表的汇編著作权、中易字库的美术作品权和计算器软件著作权及总计4万多个字形数据的汇編著作权。

与此同时,微软在去年5月28日委托律师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了“郑码”(专利名为:“字根编码输入法及其设备”)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郑码“不具有新颖性”、“不具有创造性”,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并宣告“郑码”专利无效。同时还向法院要求中止诉讼程序。

经过书面陈述后,微软请求专利复审的“口头审理”原定去年10月17日进行,后来延期至12月20日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九口审厅。整个过程历时3个多小时,当庭并没有作出决定。据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过往的经验是最快可以两个月内有结果,但也有数年不见结果,甚至乎遥遥无期的例子。

商务部挺企业依法维权

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被问及有关看法时坦言,并不知情,还未得悉有此诉讼,但他不担心会影响中美关系,并强调,这是企业的纯粹商业,最重要是依法依规,如果中国的企业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不管对方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商务部都会支持企业依法争取自己的权益。

中国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指出,只证明中易和微软的合同是合法的,其权利就应得到保护,微软在其它版本的系统安装郑码,就应该得到中易的允许和支付相关费用。他指出,以前中国企业少,申请专利机会较小,同时法律知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因此才会出现外国投诉中国侵权多一些的情况。他赞成中国政府不干扰个别案件的做法,只有当涉及法律及违反了WTO的规定时,才和其它政府作出协调,“我们的法律不应只偏帮中国或大公司,有些案件影响面较广,惊动到国家元首关注很正常,但也不能干预司法。”

发改委:政府不会多加评语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也表示未有听闻有关案件,但他强调,如果事实相符,这也是很正常的市场运行下的商业行为,可以通过现有的法律作出解决,并不会因为微软牵涉其中而作情绪化关注。他强调中美政府的处理程序不同,美国商务部更多的是代表商家的利益,中国政府不多加评语,让法律去解决问题也是合适的做法。

相关部委的官员则指出,中美政府处事方式本不同,中国的含蓄一向不同于美方的咄咄逼人,在“郑码”事件,中国不适合正面向美方提出投诉,提升到国家层面上,这也不符合程序。“中国政府也希望中国企业才以拿回其应得的利益,可以透过法律程序解决,那最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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