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根友字体遭肯德基侵权 将于近日开庭
2009年年底,在肯德基各大门店在未经过书法家叶根友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多个叶根友字体作为店门的招贴标的设计和运用,严重侵犯了叶根友书法的著作权。故为维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叶根友将肯德基公司诉讼至江苏省无锡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原告自幼习书,现为江陵书法院会员、连笔空心字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五笔同书世界首创,并独创叶根友字体系列,其书法艺术曾被国内外众多媒体采访与报道。2007年10月1日原告首创“叶根友毛笔行书字体”,并于2008年1月3日向江苏省版权局申请登记,作品登记号为:作登字10S—2008—F—005号。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所有门店的多处招贴宣传资料中大量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书法作品,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并在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范围内公开登报向原告赔礼道歉。
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公证费、查档费、律师费。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将于2010年6月3日在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