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库侵权案终审 方正电子胜诉
被称为“中国计算机字库侵权第一案”的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南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件日前有了终审结果。昨日,方正电子对外公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两被告被判停止侵权行为,潍坊文星公司同时被判赔偿方正电子30万元。
据悉,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潍坊文星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后,该公司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定,被告文星公司的文星2000V3.1的12款GBK字库非其独立创作完成,而是在方正兰亭V4.0中相应字库的坐标数据和指令程序上进行简单修改得到的,其行为构成对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方正电子总裁任伟泉表示,此次只要求两家被告中的一家赔偿的原因是,北京南宸属于在不知情情况下的代理销售行为,因此只要求其停止销售。任伟泉及方正电子律师告诉记者,有了这次诉讼成功的经验,方正电子将会继续起诉其他涉嫌侵犯公司权利的厂商。
据介绍,方正电子于2001年4月首次发表方正兰亭V4.0版字库软件,并于次年9月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
方正电子总裁任伟泉同时表示将继续起诉其他涉嫌侵权厂商。